审厂就是审核机构的人员到工厂现场进行审核,做CCC认证都要审厂。
审厂一般会提前接到通知,并且确定了审核的安排,包括考察点的对应条款。审厂一般都需要准备好过程质量监控记录,生产记录,维修记录,设备运行记录。关键,特殊岗位确认记录等。对仪器,量具都均要求在有效期内。审厂过程中准备好打印机,随时提供审核人员要求的文件,记录,资料等。
一、审厂需要提供的材料:
1、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
2、相对应文件要有进货检验文件、工艺作业指导书、检测仪器的校准书、测试报告上的关键件的购买凭证(比如送货单、购货合同、包装袋;要有厂家、产品型号规格的信息,而且要与测试报告上零部件清单信息相一致);
3、跟送检型号一样的样机也要准备的。
二、审厂流程:
cqc工厂检查基本要求:
**条、工厂是保证获证产品符合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责任者。
*二条、工厂应按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和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与经认证机构确认合格的样品一致的认证产品。
*三条、工厂应及时了解认证机构在网上公开文件中的信息及要求。
*四条、工厂应建立并保持至少包括以下文件化的程序或规定,内容应与工厂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控制相适应:
(一) 认证标志的保管使用控制程序;
(二) 产品变更控制程序;
(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四)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五)供应商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程序;
(六)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或验证程序;
(七)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定期确认检验程序;
(八)生产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九)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程序;
(十)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十一)内部质量审核程序;
(十二)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的职责和相互关系;
此外,还应有必要的工艺作业指导书、检验标准、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等。
*五条、工厂应保存至少包括以下的质量记录,以证实工厂确实进行了全部的生产检查和生产试验,质量记录应真实、有效:
(一)对供应商进行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的记录;
(二)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进货检验/验证记录及供货商提供的合格证明;
(三)产品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记录;
(四)检验和试验设备定期进行校准或检定的记录;
(五)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设备运行检查的记录;
(六)不合格品的处置记录;
(七)内部审核的记录;
(八)顾客投诉及采取纠正措施的记录;
(九)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记录;
(十)标志使用执行情况记录;
(十一)运行检验的不合格纠正记录;
在国家认监委颁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施行规矩》的“工厂质量保证才能要求”中,关于经过CCC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工厂必须保证产品的继续契合性,这种为验证产品是否继续契合规范要求而由工厂计划和施行的一种定期抽样查验就是承认查验。其意图是查核产品质量的稳定性,然后验证工厂质量保证才能的有效性。
4)记录的保存期限是否不小于两次检查之间的时间间隔,即至少24个月,以确保本次检查完之后产生的所有记录,在下次检查时都能查到。
(四)采购部门/相关职能部门(条款3.1;9),主要检查:
1)工厂是否按程序的规定对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供应商进行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是指对产品的安全、EMC有影响的元器件和材料,如认证实施规则中的“关键零部件清单”、型式试验报告或产品描述中所列的“关键零部件/材料清单”所列的元器件和材料;
2)工厂是否保存对供应商的选择、评价和日常管理记录,如合格供应商名录、供应商质保能力调查表、评价记录等。当供应商产品出现问题时,工厂是否要求其采取纠正措施并验证其实施的有效性;
3)工厂对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在采购时,是否对其一致性进行控制。
(五)生产、技术部门/相关职能部门(条款1.2;4.1;4.2;4.3;4.4),主要检查:
1)工厂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的性能、精度、运行状态等是否能确保满足规定的要求,数量是否满足正常批量生产的需要;
2)关键工序操作人员的能力、生产环境是否满足规定的要求。特别对于产品生产过程中对环境条件有要求,如温度、湿度、噪声、振动、磁场、照度、洁净度、无菌、防尘等,现场应确认其规定的条件是否已得到满足;
3)工厂是否对关键生产工序进行识别,现场确认如果工序没有文件规定就不能保证产品质量时,检查其是否制定相应的工艺作业指导书;
4)对较终产品的安全质量、主要性能有重大影响的,结果不能通过后续其后的检验和试验完全验证的工序,工厂是否对其工艺参数和产品特性进行监控;
5)工厂是否按程序的规定对与生产认证产品相关的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六)质量管理部门/相关职能部门(条款1.2;3.2;4.5;5;6.1;6.2;7;8;9),主要检查:
1)检验/试验人员的能力、检验/试验的环境是否满足规定的要求;
2)工厂是否按程序的规定对关键元器件和材料进行检验/验证,并保持记录;
3)工厂是否明确定期确认检验的实施的时机、频次及项目等;
a) 定期确认检验可由工厂完成,也可由供应商或有能力的第三方完成,其周期较长不应**过两年;
b)当检验是由供应商进行时,工厂应对供应商提出明确的检验要求,如检验的频次、项目、方法等,以及验收准则;
c) 如果工厂进货检验或供应商出厂检验的项目已覆盖了定期确认检验项目,则这些进货检验或出厂检验可做为定期确认检验;
d) 如果工厂采购的是获得CCC认证或可为强制性认证承认的部件自愿性认证的关键件,只要这些证书有效,工厂即可不出示这些关键件的检验报告。
4)工厂是否针对认证产品的特点,在其形成的适当阶段设立检验点(工序检验或过程检验),明确其要求,以确保产品及零部件与认证样品一致。
5)工厂是否按程序的规定进行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
a)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项目、内容、方法、判定是否符合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
b) 例行检验是否在生产的较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检验,通常检验后,除包装和加贴标签外,不再进一步加工。例行检验可以采用不同于安全标准规定的型式试验条件的等效方法进行;
c) 各产品电磁兼容项目的确认检验周期原则上不**过两年;
d) 任何形式的符合该产品实施规则中确认检验要求的检测报告均应被承认并可替代该年度的确认检验;
e) Ⅲ类设备的例行检验、确认检验实施要求:Ⅲ类设备所配适配器如已进行了实施规则中要求的安全项目检验,则Ⅲ类设备可免除这些项目的检验,但电磁兼容项目应单独检测。如产品标准中有特殊规定的可不适用本款。
6)工厂是否对用于检验和试验的设备进行定期校准和检查,其中校准或检定是否溯源至国家或国际基准;
a) 检查设备的能力,即设备的量程、精度、数量等是否满足生产批量时的检验要求;
b) 工厂是否制定了检验试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检验人员的技能是否满足要求;
c) 对于工厂自行校准的,检查其是否建立了校准的依据,明确校准的方法、验收准则和校准周期等;
d) 设备的校准状态是否能方便地被使用及管理人员识别,以免误用,如粘贴校准合格标识等;
e) 工厂是否保存每一台检验试验设备的校准记录或检定证书,检定证书至少应包括:设备标识、检定依据、检定结论、有效期、检定人;校准记录至少应包括:设备标识、测量值、偏差/不确定度、基准定度、基准设备、校准结果、有效期、校准人。
7)工厂是否能根据产品的特点,对用于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设备进行运行检查;
a) 运行检查不同于设备的日常操作检查,其目的在于判断该仪器功能是否正常,能否用于进行产品检测和质量判断,是对设备功能作定性的,而不是定量的检查;
b) 工厂是否以文件的形式明确需要进行运行检查的设备,及其检查的要求、内容、频次和方法;是否规定了设备功能失效时需采取的措施;
c) 方法:是否用“样件”检查,该“样件”应是事先知道其性能、特性参数的样机或等效物(即“假样件”Dummy),如电阻等;频次:在校准有效期内,按产 品、工艺特点、使用频度等确定,是否能做到一旦发现设备功能失效时,可将自上次运行检查以后所检测过的认证产品追回。如对于批量大,流水线生产的电子类产 品,可在每次的生产开始前和结束后进行一次检查;
d)有关的运行检查、评价结果及采取的措施是否有记录;
e)这里给出一个例子:对耐压仪 的运行检查,可选用一个合适的电阻(如100KΩ)联接在耐压测试端,如果认证产品安全标准要求的泄漏电流为10mA,那么当耐压仪的泄漏电流档选定为 10mA,测试的电压略**1000V时,耐压仪的耐压击穿报警功能(如声、光、仪表)应正常指示。
8)工厂是否按程序的规定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隔离和处置及采取纠正措施的措施,并保持记录;
a)若不合格品涉及产品一致性的返修应慎重或通过必要的批准手续;
b)不合格品是否不加贴认证标志。
9)工厂是否按程序的规定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认证产品的一致性、对认证产品质量的投诉作为内审的输入信息进行审核,并保持记录;
10)工厂是否按程序的规定对批量生产产品与型式试验合格的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
a)检查认证产品是否发生的变更,若有变更在实施前是否向认证机构申报并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b)是否存在将认证标志施加在未经批准就已实施变更的产品上。
(七)仓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条款10),主要检查:
1)工厂是否明确产品的包装要求,所采用的包装材料、包装方法、包装过程是否对已符合标准要求的认证产品产生不利影响,包装表面的标识是否符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
2)工厂是否对认证产品的搬运做明确规定,是否存在因搬运操作不当、搬运工具不适当、搬运人员不熟悉搬运要求等原因致使产品不合格的现象;
3)工厂是否针对产品的特点设定适宜的储存环境,以确保储存的产品不因储存条件不适合而不合格。
电子琴为什么要做3c认证
中国强制性3c认证目录要求所有的音视频产品都需要办理3c让人真,而电子琴由于采用了大规模集成电路,而且属于发音设备,所以在3c认证目录里面,电子琴归类到音视频设备里面08类,在国内市场上市销售前需要做3c认证。
电子琴3c认证检测标准
GB13837-2003(3c认证目录的
GB17625.1-2003
GB8898-2001。
电子琴3c认证流程
1.确定产品属于3c认证的哪个类目
2.确定产品的检测标准
3.产品进行检测
4.产品检测通过将报告寄送CQC机构
5.CQC派发人员进行验厂
6.验厂通过签发3c认证证书
7.后期辅导
8.每年组织验厂培训
vr产品3c认证办理找环测威检测机构;VR技术也叫做虚拟技术,称虚拟环境,是利用计算机模拟产生一个三维空间的虚拟世界,提供用户关于视觉等感官的模拟,让用户感觉仿佛身历其境,可以即时、没有限制地观察三维空间内的事物。用户进行位置移动时,计算机可以立即进行复杂的运算,将精确的三维世界影像传回产生临场感。 在中国境内销售流通的任何VR类型的电子设备都是需要办理中国强制性3c认证。
VR产品为什么要做3c认证
所有在3c认证目录里面的产品都需要办理3c认证,vr产品也是属于3c认证目录的要求产品;属于信息技术类设备,是**产业;而信息技术类型设备是一定需要办理中国强制性3c认证才可以上市销售的;并且,3c认证在我国的人们认可度相对于其他认都是比较高的,做了3c认证的产品更够更好的推广,并且建立品牌**度。
vr产品3c认证检测标准
vr产品属于信息技术类设备,可以使用中国通用的信息技术类型设备检测标准GB4943标准进行检测,产品申请CCC认证,是不是所有的零部件都要满足CCC才行?找不到有3C认证的零部件怎么办?具体哪些关键零部件需要满足CCC或CQC认证要求?等等问题,都会困扰着很多客户,如果这些问题自己没弄清楚,很可能就会在后面的认证过程中出现很大很大的问题,而导致无法完成!
问:灯具产品为什么要做3c认证?
采用LED驱动电源的灯具产品,在2014年以前属于CQC自愿性认证范畴。现在纳入3C认证名录,“照明电器类别——镇流器种类”项下增加“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产品,其中的意义十分明显。 灯具产品中,无论光源是传统的白炽灯泡,还是荧光光源,以及现在的 LED 光源,从2002年开始就需要做 CCC 认证,并且一直采用 GB7000 标准作为检测依据。